如果說我對之前台南住所有些什麼不滿的話啊,大概就只有地方小了點
、夏天室內溫度超過三十三度、冬天熱水器會自動壞掉、二樓鄰居太機
掰這四點可以挑剔(二樓的阿強在我剛搬去的時候才剛被關出來;聽說
是因為把老婆打到住院才被關的,在那之前又因為幫忙販毒失風被抓進
去看守所。…………幹!當初要搬進去的時候房東還說這裡環境清幽、
地方單純。對了,阿強的姊姊在茶室上班,胸前還刺了一朵玫瑰花,但
因為她肥胖的身材導致那朵玫瑰的莖變得跟花差不多大。說到這裡連我
都要為那朵花哭了)。……如果不包含附近常常半夜聽到飆車族呼嘯而
過、外加偶爾會聽到槍聲,以及海安路上常常有奇奇怪怪的神明祭典會
連續放兩三天鞭炮的話--其實那裡還算是個好地方。真的。
唉……終究我還是不爭氣地搬到鳳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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